
银川市上前城地区人民检察院
YIN CHUAN SHI SHANG QIAN CHENG DI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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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上前城地区人民检察院
YIN CHUAN SHI SHANG QIAN CHENG DI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银川市上前城地区人民检察院
YIN CHUAN SHI SHANG QIAN CHENG DI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在全区未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李 桂 兰
2018年3月9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和全区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7年未检工作,分析我区未检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及问题,安排部署2018年未检工作。时侠联检察长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会前专门听取汇报,并提出了要求。根据自治区院党组对做好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17年全区未检工作起步稳健、创新发展,为做好2018年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2017年,全区各级未检部门在高检院和各级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未检工作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未检工作原则,坚持“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全面履行未检工作职能,在平安宁夏、法治宁夏建设中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对涉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取得新成绩
全区未检部门注重综合运用保护、惩治、监督、教育等方式,努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一是全面加强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挽救工作。2017年,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共受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各类案件998件1426人,同比件数和人数分别上升59.66%和39.53%,其中,审查逮捕、起诉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598件846人;民事案件2件;审查逮捕、起诉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400件580人,不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41人,不捕率为30.7%,同比上升19.9个百分点;不起诉未成年人89人,不诉率为15.6%,同比下降9.2%。附条件不起诉43人,附条件不起诉率为7.6%,同比上升6.3个百分点。各级院未检部门积极开展社会调查、指定辩护、通知合适成年人到场、安排亲情会见、开展心理辅导、心理测评、封存犯罪记录、进行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39万余元。充分体现了“少捕、慎诉、少监禁”未检刑事政策,有效促进涉罪未成年人回归学校、回归家庭,接受正常的教育和学习。二是依法严惩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2017年,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成年犯罪嫌疑人226人,提起公诉352人,并建议法院从重判处,不捕、不诉只有2件2人,形成一定震慑作用。
(二)各项诉讼监督工作实现新突破
2017年,全区各级未检部门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在刑事、民事、行政、刑罚执行等方面开展诉讼监督。一是刑事诉讼监督工作得到加强。对公安机关侦查案件作出绝对不起诉7件10人,存疑不起诉4件11人,确保无罪的未成年人不受刑事追究。纠正遗漏罪行23起,同比上升53.3%,向公安提出纠正违法意见同比上升22.6%,已纠正同比上升3.2%。对法院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的判决提出抗诉5件。采纳抗诉意见率为66.7%。原州区院提出抗诉固原市院支持抗诉的3件4人,抗诉意见全部被法院采纳。二是刑罚执行监督工作开局良好。就未成年人分管分押等问题向看守所发出检察建议,对报请减刑的6名未成年服刑人员向法院出具了书面意见,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22人,配合社区矫正24人。上前城院、红果子院全面梳理清了在押和服刑未成年人基本情况并建立了台账。三是民事诉讼监督工作有新探索。大武口区院、沙坡头区院分别成功办理全区首例支持起诉追加扶养费案和支持起诉撤销监护人资格案。
(三)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迈出新步伐
2017年,全区各级院全面落实高检院和自治区院的各项工作要求,加强专业化建设,狠抓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化建设,未检工作的“三化”建设有了可喜的发展。一是专业化建设取得新成果。全区三级检察机关成立了有独立编制的未检机构11个,大部分院未检人员基本配齐;非集中管辖院设立了未检工作小组或未检专干。全年共选派28人参加高检院组织的各类未检业务培训。自治区院举办了全区未检业务素能提升班、公诉业务培训班和未检业务考试;组织开展心理咨询师考前辅导培训班,考试通过率达到90.5%;组织市、县(区)院分管领导、部门负责同志赴山东省、上海市考察学习未检工作;在沙坡头区院组织召开了全区未检工作现场会,推广了沙坡头区院的未检工作经验。未检专门办案区建设开局良好。沙坡头区院、大武口区院、兴庆区院均高标准建成了符合未检工作特点和办案规律的专门工作区。二是规范化建设取得新进步。自治区院进一步整合未检部门职能,将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犯罪案件和未成年人刑罚执行检察、民行检察等业务统一纳入未检部门受案和办理范围。自治区院下发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异地协作规定》,及时解决了集中管辖带来的诸多问题。自治区院还与相关单位会签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实施办法(试行)》,在全国率先实行对涉案未成年人提供“一站式”全覆盖的法律援助服务。吴忠市、石嘴山市、银川市、大武口区、沙坡头区等院制定或与相关单位会签了办案规范化及司法衔接方面的规范性文件10余项。自治区院未检处组织对全区615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质量开展评查,形成评查报告报高检院并通报全区。接受了高检院评查小组对我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质量抽查活动,办案质量和规范程度得到高检院评查小组的充分肯定。自治区院、各市院对附条件不起诉案件进行备案审查,指导集中管辖院规范办案。对拟判无罪、撤回起诉、提出抗诉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敏感性案件实行三级院未检部门会商,确保案件质量。三是社会化建设取得新突破。全区共建立未成年人观护帮教中心(基地、站、点)24个。沙坡头区院的未检工作社会化建设给全区带了头,提供可借鉴模式。自治区院联合区关工委、教育厅等单位挂牌成立全区首个青少年法治安全教育实践基地,得到国家关工委主任顾秀莲同志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惠农区院、上前城院建成了青少年法治(警示)教育基地。我区创建的未检工作“两集中一覆盖”工作模式、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和未检工作独立评价机制等经验在全国进行交流发言,得到高检院的充分肯定。
(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取得新成效
全区各级未检部门认真履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职能,对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校园暴力犯罪坚决依法惩处;对校外成年人教唆、胁迫、诱骗、利用在校学生违法犯罪,依法从重惩处,共起诉这类案件17件20人。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就校园管理及周边环境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发出检察建议10份,全部被采纳。自治区院联合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开展了全区“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巡讲活动共覆盖934所学校,覆盖率达到51.9%,受听师生及学生家长达26万余人。永宁县院、贺兰县院、大武口区院、平罗县院、惠农区院、盐池县院、泾源县院、沙坡头区院均实现了对本辖区学校巡讲活动的全覆盖。“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的有效开展,也为检察机关在全区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中提升位次做出了积极贡献。沙坡头区院、利通区院、同心县院拍摄了法治(微)电影。自治区院未检处以典型案件为素材精心编制《未成年人安全自护手册》、《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手册》和《家长监护职责手册》,各级院积极印发43.6万册。开展了以“防治校园欺凌 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500多人参加。宁夏电视台对我区部分院未检工作和“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访报道。各级院积极借助媒体力量,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两微一端”等形式加大对未检工作和“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的宣传,报道达200多次。
二、准确把握未检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做好未检工作的责任担当
2017年,是我区未检工作快速发展的一年,这离不开各级院党组对未检工作的高度重视,离不开全体未检人员的努力和付出。借此机会,我代表自治区院党组,向为未成年人检察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7年我区未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比较好的成绩,但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在全国未检工作竞相发展的形势下,随着我区未检职能和业务范围的扩大,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不断出现。我们在理念、工作措施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对未检工作在检察职权配置中的占位在认识上还需进一步提高。有些院领导对未检部门的主要职能了解不够,对未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未检部门开展预防帮教工作是“不务正业”。部分未检人员对未成年人检察的特殊政策、特殊程序的理解不透、落实不到位。从高检院办公厅通报的2017年全国未检五项核心数据来看,宁夏均处于后十位。二是未检的特殊刑事政策还需下大力气落实。全区未成年人犯罪的不诉率为15.6%,同比下降9.2%,捕后被法院判处轻缓刑率高达36.9%,尤其是利通区院、原州区院捕后被判处轻缓刑率高达60%以上。三是未检工作“捕、诉、监、防”一体化职能发挥还很不充分,各地区未检工作发展不平衡;刑罚执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尚未全面推开。四是社会化支持体系建设要着力加强。有些院还没有建立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绝大部分院没有引入司法社工等社会专门力量。五是未检独立评价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各级院单纯以批捕、起诉办案数量评价未检工作,尤其是以此作为考核评价未检检察官的标准,这既不符合未检工作的规律和特点,也不能涵盖未检工作的主要职能。六是未检队伍业务建设急需加强。未检专家型人才严重不足,尤其是未检刑罚执行、民行检察的专业人才匮乏。七是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欠缺。不同程度地存在观望、等靠思想,坐等上级院的指导和督促,缺乏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牢记使命,紧盯目标,努力开创2018年未检工作新局面
2018年全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中央、自治区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区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未成年人权益特殊、优先保护的核心要求,以综合司法保护为重点,以创新为动力,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全力开展好全国“两项试点”工作,全面提升我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在加强社会治理中做出新的贡献。
(一)准确把握未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未检工作的政治自觉
党的十九大宣布我国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孩子是家庭的核心。只有孩子健康成长,家庭才会幸福安宁,社会才会和谐稳定。未检工作是以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为对象建立起来的一项新的检察业务,也是与人民群众联系最广泛、最密切、最深入的一项工作,更是一项真正能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幸福感的民心工程。检察机关就是要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检察机关履职不全面、保障不充分的矛盾。虽然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整体数量下降,但成人化、暴力化、团伙化、低龄化趋势明显;校园暴力欺凌、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多发频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流浪儿童保护和犯罪预防存在诸多问题。未检部门受理刑执、民行监督案件和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案件疑难复杂程度不断加大。我区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向多种犯罪发展的趋势。未成年人实施的网络犯罪等新类型案件也屡见不鲜,校园暴力案件、低龄未成年人实施的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也时有发生。我区的这些新变化,对未检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
未成年人检察是检察机关不可或缺的重要业务,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侦防部门转隶后,公益诉讼和未检工作将是检察工作两个新的发力点和增长点。曹建明检察长指出:“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上,检察院比法院环节更多,涵盖了整个司法过程,任务也更重”。去年12月底,自治区党委、政府两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给检察机关分配了不少工作任务。全区各级院“一把手”、分管领导、未检部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要摆到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中去思考、去落实,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当做检察机关责无旁贷的职能,切实全面履行。尤其是各级院党组一定要高度重视未检工作,要定期听取汇报,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加强工作的举措,检察长、分管检察长要亲自出面协调重要事项,亲自参与推动相关配套体系建设,在人员配备、员额分配、办公办案设施、财物支持上给予未检部门必要的倾斜和支持,为我区未检工作的全面健康发展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以全面综合保护为重点,切实全面履行未检职能
一是努力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提升帮教质效。要严格落实“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少年司法政策,各级院要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调查比例和质量,推动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精准处分和个性化帮教。努力降低捕后轻缓刑率。2018年,原则上各地区的附条件不起诉率应达到8%以上,捕后轻缓刑率要控制在20%以下。各市级院要规范附条件不起诉和相对不起诉的适用范围等,提升考察帮教的质量和效果。目前,除银川地区部分院外,其他院观护帮教基地(站、点)已全部建成,今后要全面投入使用。各级院要建立帮教台账,及时掌握被帮教人员情况和未成年人再犯罪情况,帮助更多的涉罪未成年人重新入学、就业。自治区院未检部门要将帮教结果和重新犯罪情况建立台账纳入考核。
二是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要坚持零容忍,依法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对涉嫌强奸、猥亵儿童等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尤其是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犯罪和幼儿园儿童犯罪要坚决严惩。一要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加大指控犯罪力度,形成司法震慑。要从严提出量刑建议。对教师等特殊职业身份的被告人,要建议并监督法院判处禁止其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职业。二要对有重大影响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案件区院要挂牌督办,市、县(区)院要提前介入、指导重大疑难案件的侦查活动。有条件的院实行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人办理制度。对需要救助的未成年被害人实行办案、救助同步进行的办案救助机制,区院未检部门要和控申部门共同抓好高检院下发的《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三要积极开展未检司法领域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级院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政法委、高检院、自治区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引诱、胁迫、组织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危害校园安全等犯罪。对涉嫌黑恶犯罪的未成年人,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教育、挽救措施,使其悔过自新,减少社会对立面。四要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部署开展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自治区院要联合卫生厅、教育厅等单位制定性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联动机制,必要时要召开联席会议解决办理性侵害案件中遇到的法律适用、诊断、鉴定等常见疑难问题,与相关单位就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证据标准、法律适用等达成共识。各级院要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依法惩治侵害幼儿园儿童犯罪全面维护儿童权益的通知》,依法严厉惩治侵害儿童犯罪,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各级院要加强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等多发案件的分析研究,进一步掌握办案规律,提出预防措施。
三是实行“捕、诉、监、防、护”一体化未检工作新模式。2018年,在我区未检工作现行的“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的基础上,增加“护”,即保护、爱护、观护之意。突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保护。在开展未检工作和办理未检案件时,要摒弃就案办案的理念,要重点关注人,而不是犯罪行为,要将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和顺利回归家庭,回归社会作为开展未检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谁批捕、谁起诉、谁监督、谁预防、谁保护,办好每一起案件,谨慎处理好每一个环节,保护好每一个未成年人,以不抛弃、不放弃每一名涉案未成年人的决心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
四是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犯罪预防质效。一要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全区巡讲活动。以预防校园暴力欺凌和预防幼儿园、特殊学校、农村留守儿童受侵害为重点,有规划地开展在校生普法教育。今年,确保巡讲覆盖率达到80%以上。已完成覆盖任务的院,要向提升巡讲质量,建立长效机制转变。要研发专门课题,积极开展针对幼儿、教师、家长的法治巡讲,从源头上减少侵害幼儿园儿童案件的发生。对辖区学校多、巡讲任务重的院,区、市巡讲团要予以支持和倾斜,确保如期完成任务。二要建立检校长效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法治副校长、检察官以案释法等制度,鼓励检察官担任各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将法治教育作为学生入校教育的必修课,联合教育行政部门,设计编写符合未成年人喜好的法治课程和法治教材,建立法治教育进课堂、进教材的常态化、长效化模式。自治区院要与自治区教育厅联合,在全区挂牌一批检校合作示范点,共同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三要提高预防针对性和实效性。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因年龄原因不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及在办案中发现有其他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单独或者会同家庭及学校、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开展亲职教育、帮助教育、救助关爱等工作,预防其再犯。对所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要注意跟踪查询,掌握三年内再犯情况。加强同类案的特点、原因、趋势等的情况的研究分析,发现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背后的政策、法律、制度和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犯罪的意见建议,以检察建议等方式向有关单位提出,并跟踪落实情况。四要创作一批质量高影响大效果好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微电影、微视频等法治教育节目。五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有条件的院可以将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改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这里我要强调的是,无论是新建还是改建,今年每个院至少要建成一所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切实发挥教育基地的主战场作用。
(三)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保障有效落实各项保护政策
法律监督工作是未检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监督范围涵盖刑事诉讼、刑罚执行、民事行政检察和涉及未成年人的公益诉讼。各级院要全面充分履行好监督职能。一要加强对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审判监督,对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依法监督立案,对漏捕漏诉的犯罪嫌疑人依法追捕追诉,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确保有罪必罚,罚当其罪。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量刑畸轻等问题,确保侵害未成年人的被告人受到应有的严惩。二要部署开展对特殊程序落实的专项监督活动。全区各级院要加强对公安、法院等部门落实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到场、不公开审理、犯罪记录封存等特殊制度的监督,对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侵害涉案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要依法提出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三要深入开展好未成年人刑执、民行检察监督工作。这是今年我区未检部门法律监督的难点。各级未检部门要以试点工作为契机,全力推动这项监督工作。
(四)以创新为动力,带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全力以赴开展好“两项试点”工作
未检工作是检察机关的新业务,是最需要创新、最能够创新、也最能出创新成果的一项业务。全区各级院未检部门要把创新作为提升未检工作水平的重要手段,认真研究,强化措施。一要努力打造宁夏未检地方品牌。我们要积极借鉴山东、上海的经验和做法,借鉴重庆“莎姐”、武汉“大手拉小手”等优秀未检团队的品牌经验,探索打造独具我区特色的未检工作品牌。今年,各市要以县(区)院为平台打造“一市一品牌”,可以建在市院,也可以建在基层院。二要推动“智慧未检”建设。借鉴山东武城经验,有条件的市探索建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监督教育服务平台、未成年人保护云数据平台等,全面提升未检工作核心竞争力。去年,沙坡头区院向高检院申报了“中心+平台”模式的创新实践项目,今年高检院要验收,自治区院未检处、中卫市院要指导沙坡头区院如期完成申报项目任务,力争摘得全国未检工作创新项目的牌子,为全区推广积累经验。三要高质量完成“两项试点”工作。高检院将宁夏确定为未检业务子系统和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试点省区。这是高检院对宁夏检察机关的信任,也是对宁夏未检工作的认可。区院未检部门要指导全区未检部门积极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开展对未成年人监管活动、社区矫正、监护、家事审判、权益维护、社会救济等方面监督工作,力争通过试点工作,为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行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行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提供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宁夏经验。
各级院要认真收集、分析子系统在应用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未检刑执、民行检察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需要,提出完善子系统在有关刑执、民行业务方面的意见建议。要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的方案》的要求。自治区院正在制定《关于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执检察、民行检察工作指引》,征求意见会签后将下发执行,各级院一定要抓好贯彻落实。未成年人刑执检察工作要以探索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场所派驻监督、分管分押监督、社区矫正监督案件及监督方式方法、措施和工作机制为重点,探索建立社工、心理咨询师入所帮教、刑罚执行过程中涉罪未成年人信息通报等特殊工作机制,通过积极参与,提高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专业化水平。未成年人民行检察工作要以刑事案件为切入点,以监护侵害与监护缺失监督、涉众未成年人领域检察监督、家事审判活动监督、未成年人权益维护救助等为重点,建立专人负责制。加强与本院民行检察部门及对应法院少年庭或民庭的工作联系,了解熟悉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内容和程序,主动查找案源,多渠道发现案件线索。未成年人公益诉讼要以校园周边环境及农村偏远地区的儿童食品药品、儿童玩具、网络安全、教育设施、教育权保障等为重点,全面加强对行政机关履行保护未成年人职责不到位的行为实施监督。关于如何开展好公益诉讼工作,我在全区民行检察工作会议上做了全面安排部署,自治区院对民行部门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尤其是公益诉讼工作的安排部署,对未检部门同样适用,全区未检部门要学习借鉴,参照执行。
自治区院将适时召开试点工作总结推进会,推动试点工作深入开展。自治区院未检处要将各级院“两项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今年的业务考核。“两项试点”工作结束后,自治区院将对在“两项试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记功和表彰。
(五)以工作质量和保护效果为核心,全面加强专业化、规范化和社会化支持体系建设
一要健全未检专门机构。有条件的非集中管辖院要设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全面负责辖区内的异地协作、犯罪预防、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等刑罚执行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二要完善未检工作评价体系。狠抓高检院《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评价机制的意见(试行)》的贯彻落实,坚决纠正单纯以批捕、公诉案件数量来评价未检工作,尤其是对未检检察官的业绩评价的做法,建立符合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规律、特点,以工作质量和保护效果为核心,涵盖未检工作主要职能的评价体系。自治区院未检处要在四月份制定下发市级院、集中管辖院和非集中管辖院的分类评价考核机制及标准。三要持续开展案件质量评查通报活动。坚持抽查和普查相结合,市级院每半年要开展一次案件质量评查,自治区院要定期抽查并进行通报。四要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今年区院要评选一批未检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在证据把握、法律适用、特殊程序落实和帮教质效等方面的指导作用,不断推动规范办案。五要探索建立专业化的保护处分机制。联合公安机关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临界未成年人,共同跟进落实必要的保护处分措施,开展跟踪教育工作;探索建立与责令家长加强管教制度相配套的亲职教育制度,完善家庭监护教育能力。六要实行年度报告制度。各市院要加强对本地区未成年人犯罪情况、成年人侵害未成年犯罪情况、校园欺凌情况等进行专项调研,每年度要形成专报,提出可行性意见建议,并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进行汇报,为当地党委、人大、政府在社会治理方面作出决策提供依据。七要全面推进未检办案专区建设。今年,集中管辖院和市级院必须全部高标准建成未检办案专区,区院于7月份组织验收。八要推动建立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中心。加强与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沟通配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司法社工、专业心理咨询师、亲职教育等专门力量开展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帮教考察、心理测评等工作。
(六)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抓手,全面打造适应新任务的未检队伍
一要根据当前人员结构现状,通过从内部选调,从法院引进充实未检队伍。要像培养优秀公诉人那样培养优秀未检检察官。在区、市范围内建立人才库。自治区院、市级院要着力打造“能办案、能监督、能讲课、能指导、能调研、能沟通、能宣传”的“七能”未检团队;县(区)院要着力打造“能办案、能监督、能讲课、能调研、能沟通、能宣传”的“六能”未检团队。二要加强业务培训,适应专业化发展需求。今年1月份,自治区院已举办未检子系统应用试点培训班。拟组织举办全区未成年人刑事执行和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培训班、沙盘游戏师培训班;组织第二届全区未检业务竞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高检院组织的全国第二届未检业务竞赛;组织两次业务考试。各市院也要采取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培训,提高基层未检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三要切实落实专人专办。今年起,各级院未检人员不得再兼办公诉等其他部门的案件,自治区院要通过流程监控等方式进行检查督导,并纳入考核。四要加强未检业务理论和实务理论研究。理论研究是宁夏未检工作的短板,希望各级院领导和同志们高度重视,今年自治区院已向自治区人大申报了特需关爱儿童立法项目,希望能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区院未检部门要列出课题下发,各市、县(区)院都要认领完成一两项理论课题研究,为健全未成年人司法体系提供理论支持。五要加强宣传。各级院要继续加大未检工作的宣传力度,讲好未检故事,传播好未检声音。
同志们,新时代赋予未检工作新使命,全区检察机关未检部门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奋勇前行,为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实现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向往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